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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物過敏嚴重恐喪命!你不可小看的用藥安全


看診時,醫生都會問病人:「吃藥會過敏嗎?」
你常毫不猶豫的搖頭說:「不會」嗎?
其實,藥物過敏大多是非預期的,
不一定會出現在首次用藥後,可能多次服藥後才出現徵狀,
用藥不可輕忽,才能避免疏忽致死的可能性。


感冒一個多月的淑芬,到了間未曾就醫過的診所看診,回家吃了藥後居然起了大片疹子,且眼睛紅腫。緊張不已的淑芬拿了這次處方的藥品回到診所求助,才發現原來她對具有「磺胺結構」的藥物過敏,醫生趕緊要求護士註記,診所內的磺胺類藥物都不能開給她。
使用藥物後的不良反應,可分為藥物的副作用和藥物過敏。體內的免疫系統對某藥物產生的防禦或攻擊反應,稱作藥物過敏。與副作用不同的是,過敏大多是非預期的。過敏反應有輕重之分,若疏忽有致死的可能性。
過敏不一定會出現在第一次用藥後,可能在多次服藥後才出現徵狀。依症狀發生的時間可分為立即型、延遲型兩種。
*立即型藥物過敏:症狀約發生在首次服藥後1小時內。
*延遲型藥物過敏:服藥後數小時後或下次服藥後,皆有可能發生。因延遲型過敏反應的症狀發生在服藥後數小時或數日,民眾較易忽略此類型的過敏反應。
此兩種類型不一定有病徵輕重之分,且有交替出現的可能,如首次過敏症狀是延遲型,再次過敏可能是立即型。
藥物過敏症狀多發生於皮膚部位,如水腫、蕁麻疹、搔癢等。較為嚴重的症狀如過敏性休克、肝指數異常、脫皮,眼、鼻、口腔黏膜潰瘍等。

皮膚症狀反應多
不可輕忽


亞東醫院藥師王明賢提到,根據2012年度臺灣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資料顯示,國內藥物不良反應最大宗為皮膚相關症狀,接著是神經系統、腸胃道的相關症狀。皮膚相關症狀包含皮疹、搔癢、血管性水腫等,皮疹常出現於軀幹與四肢,而血管性水腫多發生於眼與唇。腸胃道不良反應包含嘔吐、腹瀉等。
針對皮膚的不良反應症狀,如果民眾塗藥膏緩解發癢部位而錯過就醫黃金時段,延誤就醫可能導致嚴重性藥物不良反應,如史蒂芬強生症候群(Stevens-Johnson Syndrome,SJS)。史蒂芬強生症候群初期症狀為紅斑、紅疹,民眾易認為只是輕度過敏而忽略,後期症狀會快速進展至出現水泡、皮膚潰爛,這時就很有可能因併發症導致死亡。因此藥師建議,民眾在無法自行判斷的情況下,應立即就醫,並前往相關專科或具有規模的醫院。
任何藥物都有引發不良反應或過敏的可能,但在國內的不良反應通報案例中,最常引發不良反應的藥物類別是抗生素、止痛藥、抗癲癇藥物等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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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ndybear9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